徒步课题 · 已结束

青山挖笋去

汽车北站公交站W105,931     12-28 07:40--12-28 15:30

15km     500m      8元     1L     1份

2019-12-28 07:35     11 / 12人 报名

登高
开题
75 次
参题:
69 次
徒步:
2538 km
骑行:
80 km
上升:
80911 m

上周去了青山发现冬笋基地,这次带锄头再去,专业挖笋队伍,带好工具,路餐,有想吃火锅的中午可自行前去小周家。先到先走丁字湾办事处再集合,性急的也可W118谭家园等。

  一、公交出行部分:

  1、活动发起人所设计的本次路线和线路数据,一般都来自于估算或以前自己或他人的实际数据,活动发起人不保证本次活动可以准确无误地的将其还原。

  2、活动发起人不承诺本路线绝对不会发生意外的人身伤害和致命伤害。

  3、活动发起人已将所掌握的本次线路的重要信息体现在活动介绍内,报名者视同已经知晓。

  4、所有报名活动的成员都是在主动、自愿、自己决定的前提下参与活动。在活动中具有和活动发起人相同的权利和义务。

  5、请确认自己在体力条件、经济条件、风险承担能力等各方面都充分合适的前提下报名。

  6、所有报名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所有报名者均视为同意上述条款。

  二、自驾游附加条款:

  凡活动涉及自驾部分的,需认可以下条款:

  1、活动中,车辆及驾驶服务为全体队员所共享。因此,活动途中意外发生交通事故给本人造成伤害的,除非经专业鉴定确定事故是因故意行为所致外,本人放弃对车主及驾驶员的损害赔偿请求;作为损害救济,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或本人人身伤损的,由保险公司按车损保险或驾乘座位保险赔付,并以此为限,本人不要求队友承担补充赔偿责任。

  2、 活动中,意外事故是因队员之外的第三者责任造成的,则由第三者负责对受损车辆及受害队员(包括本人)赔偿。同时,本人和其他队员有义务协助(包括协助调查、作证等)获得此种赔偿。

  3、自驾活动中,活动参与者交通成本的分摊行为,不能成为发生交通事故时向车主或者驾驶员索赔的附加依据。

  三、所有报名者均视为同意上述条款。

报名列表
序号 用户 联系电话 状态 报名时间
1 登高 138****8208 已参加 12-26 22:43 
2 苏娅 139****0569 已参加 12-27 07:29 
3 金刚狼 150****3499 已参加 12-27 09:07 
4 小猪 158****8318 已参加 12-27 09:10 
5 来来往往 130****8038 已参加 12-27 09:12 
6 游人 137****3868 已参加 12-27 09:23 
7 周东彪 153****0337 已参加 12-27 09:40 
8 墨陌 139****5588 已参加 12-27 11:10 
9 天天 136****6605 已参加 12-27 11:18 
10 秀秀 137****2252 已参加 12-27 11:39 
11 芭蕉雨 137****2276 已参加 12-27 11:40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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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评论

小猪 评论于 19-12-27 09:27 

冬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