骑行课题 · 已结束

庆走吧年会骑行江背乌川水库

芙蓉区政府东公交站     01-26 08:00--01-26 17:30

100km     500m      50元     1L     0份

2019-01-26 07:30     4 / 8人 报名

山地步行者
开题
8 次
参题:
162 次
徒步:
3169 km
骑行:
360 km
上升:
126018 m

骑行参加走吧年会,长沙到江背来回约100公里,由福哥领路,我负责作文,费用50是餐费。

骑行活动具有一定风险,请谨慎量力参加并购买保险。骑行要求:头盔、手套等护具及良好车况

  一、公交出行部分:

  1、活动发起人所设计的本次路线和线路数据,一般都来自于估算或以前自己或他人的实际数据,活动发起人不保证本次活动可以准确无误地的将其还原。

  2、活动发起人不承诺本路线绝对不会发生意外的人身伤害和致命伤害。

  3、活动发起人已将所掌握的本次线路的重要信息体现在活动介绍内,报名者视同已经知晓。

  4、所有报名活动的成员都是在主动、自愿、自己决定的前提下参与活动。在活动中具有和活动发起人相同的权利和义务。

  5、请确认自己在体力条件、经济条件、风险承担能力等各方面都充分合适的前提下报名。

  6、所有报名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所有报名者均视为同意上述条款。

  二、自驾游附加条款:

  凡活动涉及自驾部分的,需认可以下条款:

  1、活动中,车辆及驾驶服务为全体队员所共享。因此,活动途中意外发生交通事故给本人造成伤害的,除非经专业鉴定确定事故是因故意行为所致外,本人放弃对车主及驾驶员的损害赔偿请求;作为损害救济,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或本人人身伤损的,由保险公司按车损保险或驾乘座位保险赔付,并以此为限,本人不要求队友承担补充赔偿责任。

  2、 活动中,意外事故是因队员之外的第三者责任造成的,则由第三者负责对受损车辆及受害队员(包括本人)赔偿。同时,本人和其他队员有义务协助(包括协助调查、作证等)获得此种赔偿。

  3、自驾活动中,活动参与者交通成本的分摊行为,不能成为发生交通事故时向车主或者驾驶员索赔的附加依据。

  三、所有报名者均视为同意上述条款。

报名列表
序号 用户 联系电话 状态 报名时间
1 山地步行者 176****5085 已参加 01-23 21:05 
2 福哥 135****1468 已参加 01-23 21:11 
3 小雨 189****1481 已参加 01-23 21:37 
4 骑行的杰哥 137****8778 已参加 01-24 17:45 
山地步行者 19-01-27 10:22

最新评论

瑞草 评论于 19-01-23 23:20 

小雨同学,ABC咋办呀

岁月静好 评论于 19-01-24 10:27 

恭喜山地晋升为领导!哈哈。。。。领着骑行队伍,导向十八湾

山地步行者 评论于 19-01-24 13:41 

愚人码头,我虽是队长,但是党委书记是福哥,呵呵!

山地步行者 评论于 19-01-24 18:33 

欢迎杰哥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