徒步课题 · 已结束

狮山村小卖部-山峰水库-第一泉-里羊冲-荷花村-狮山村小卖部

汽车北站对面公交站     04-17 07:20--04-17 17:00

18km     788m      8元     1L     1份

2021-04-17 07:15     7 / 7人 报名

不周山
开题
281 次
参题:
59 次
徒步:
5740 km
骑行:
358 km
上升:
259315 m

鸡婆笋出没,扫荡去。。。

新桥集镇买点新鲜肉,中午重温小时候经常吃的“竹笋炒肉”

  一、公交出行部分:

  1、活动发起人所设计的本次路线和线路数据,一般都来自于估算或以前自己或他人的实际数据,活动发起人不保证本次活动可以准确无误地的将其还原。

  2、活动发起人不承诺本路线绝对不会发生意外的人身伤害和致命伤害。

  3、活动发起人已将所掌握的本次线路的重要信息体现在活动介绍内,报名者视同已经知晓。

  4、所有报名活动的成员都是在主动、自愿、自己决定的前提下参与活动。在活动中具有和活动发起人相同的权利和义务。

  5、请确认自己在体力条件、经济条件、风险承担能力等各方面都充分合适的前提下报名。

  6、所有报名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所有报名者均视为同意上述条款。

  二、自驾游附加条款:

  凡活动涉及自驾部分的,需认可以下条款:

  1、活动中,车辆及驾驶服务为全体队员所共享。因此,活动途中意外发生交通事故给本人造成伤害的,除非经专业鉴定确定事故是因故意行为所致外,本人放弃对车主及驾驶员的损害赔偿请求;作为损害救济,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或本人人身伤损的,由保险公司按车损保险或驾乘座位保险赔付,并以此为限,本人不要求队友承担补充赔偿责任。

  2、 活动中,意外事故是因队员之外的第三者责任造成的,则由第三者负责对受损车辆及受害队员(包括本人)赔偿。同时,本人和其他队员有义务协助(包括协助调查、作证等)获得此种赔偿。

  3、自驾活动中,活动参与者交通成本的分摊行为,不能成为发生交通事故时向车主或者驾驶员索赔的附加依据。

  三、所有报名者均视为同意上述条款。

报名列表
序号 用户 联系电话 状态 报名时间
1 不周山 138****9416 已参加 04-16 10:40 
2 我本善良 135****7077 已参加 04-16 10:41 
3 福哥 135****1468 已参加 04-16 10:42 
4 小雨 189****1481 已参加 04-16 10:42 
5 岳麓山人 138****2578 已参加 04-16 10:44 
6 山地步行者 176****5085 已参加 04-16 10:58 
7 风还在 133****9606 已参加 04-16 20:02 
报告】木耳恰不得哒
不周山 21-04-23 12:51
作业】
风还在 21-04-18 23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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